(1)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
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
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0mm。填筑路床顶最后
一层时,压实后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
(2)对潮湿或冻融敏感性小的填料 应填筑在路基上层。强度
较小的填料应填筑在下层。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
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3)在透水性不好的压实层上填筑透水性较好的填料前,应在
其表面设2%~4%的双向横坡,并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不得在
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
填料。
(4)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
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要求挖台阶,或设置
坡度向内并大于4%、宽度大于2m的台阶。
(5)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则
先填路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
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6)选择施工机械,应考虑工程特点、土石种类及数量、地形、
填挖高度、运距、气候条件、工期等因素,经济合理地确定。填方压
实应配备专用碾压机具。
(7)填石路床、路堤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松铺厚
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8)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的填石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二级
以下砂石路面公路在陡峻山坡地段施工特别困难时,可采用倾填
的方式将石料填筑于路堤下部,但在路床底面以下不小于1.0m
范围内仍应分层填筑压实。
(9)中硬、硬质石料填筑路堤时,应进行边坡码砌,码砌边坡的
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边坡码砌与路基填
筑宜基本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