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封建等级制度,指的是西欧封建主之间依据土地占有和人身依附关系而
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
一般说来,西欧的封建制度是从6世纪开始,到11世纪前后基本确立。在这
种制度下,等级的划分及其之间的关系首先以一种人身的依附关系为依托,这种
人身依附关系,在西欧表现为封君封臣制度。
封君封臣制度是以土地关系为纽带,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的。中央把土地封
给大封建主,大封建主再把它封给自己的臣下,层层分封,形成像阶梯似的等级
制,形成封主和附庸,这是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基本特征。封主有责任保护封
臣,封臣必须忠于封主。其次,封臣得到土地时同时也获得了领地上农民的管辖
权,对劳动者的控制加强了。这种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协调和维护封建主内部的利
益,更有效地统治下层人民。
但是,由于土地是层层分封的,附庸只承认自己直接受封的人为封主,对自
己封主的封主则没有臣属关系。由于这种分封关系,在西欧出现了“我的附庸的
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这种情形使封建等级制度复杂而混乱,并加剧了各
层封建主之间的争夺和冲突,导致后期出现格局混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