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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2019-04-24 信息编号:888537 收藏
1.公证监督类
(1)拍卖 每件收费2500元
京价
(收)字
〔1999〕
第039号
(2)招、投标 每件收费2500元
(3)评奖、开奖类公证 每件收费2500元
(4)商品抽样检测 每件收费900元
(5)其他 每件收费1800元
2.声明书、委托书等公民
个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每件收费200元
  • 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公证证明事项收费标准文件依据1.公民个人每件收费450元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每件收费2500元...
    04-24
  • 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2.保管遗嘱10元/件/月3.清点遗产按第七项标准收费4.保管遗产协商收费5.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500元...
    04-24
  •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
    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04-24
  • 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04-24
  •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04-24
  •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400元(四)办理...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