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于出口的钻石戒指, 是否
免征消费税?
您好, 我朋友的公司是生产加工首饰
的。 明年, 他们想拓展海外业务, 出口一
些钻石戒指。 请问, 企业用于出口的钻石
戒指, 是否免征消费税?
我国 《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规定: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 免征
消费税;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口应
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 由国务院财政、 税
务主管部门规定。” 由此可见, 企业用于
出口的钻石戒指, 是免征消费税的。
此外, 关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消
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还规
定,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 发生
退关, 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
142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
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
税税款。 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
理免税后, 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 进口
时已予以免税的, 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
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可暂不办理补税,
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 再申报补缴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