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行为的概念
商行为又称为“商业行为”,它是大陆法民商法中特有的概念。 按照大陆法学者间的一般
认识,商行为是指以营利性营业为目的而从事的各种表意行为。
2. 商行为的特征
商行为作为营利性营业活动,它仅仅是民事活动中比较特殊的一类。 按照商法理论中的
一般认识,商行为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商行为是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而
从事的特定行为;第二,商行为原则上应是某种营业性行为,它表明主体至少在一段期间内连
续不断地从事某种同一性质的营利活动,因而具有营业性或职业性;第三,商行为本质上是具
有商行为能力的主体从事的营业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