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的构成要件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主要是指行为人须有票据能
力、意思表示须真实、行为合法三个方面;形式要件则是指行为人须依票据法规定的方式为票
据行为,始能产生票据效力。 对于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票据法通常不单独规定,而适用民法
的一般规定。 故本节只论及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
由于票据具有文义性、要式性、无因性等特征,票据法对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作了很严格
的规定。 票据行为只有在形式上符合票据法的要求才有效。 根据我国《票据法》对各种票据
行为的规定,可以将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归纳为票据记载、票据签章和票据交付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