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羊水量少于 300 毫升称为羊 水过少。最少时甚至 仅有
数毫 升,此时 胎儿皮 肤与羊膜 紧贴,几乎无 空隙存 在,B 超 检查
时可见羊水水平段小于 3 毫米。羊水过少对孕妇影响较小,但对
胎儿威胁较大。常常会引发胎儿泌尿系统畸形,如先天肾缺损、
肾发育不全等。孕晚期常与过期妊娠、胎盘功能不全同时存在。
定 期 产 前检 查 及 B 超 检 查 可发 现 羊 水过 少。 在 证实 羊 水 过 少
时,应警惕有无胎儿畸形、胎儿缺氧和胎盘功能不全的表现。若
无胎儿畸形,孕妇应密切注意胎动变化,并随时诊查子 宫增长情
况 及 利用 B 超 检 查羊 水 水 平段 , 必要 时 应 连续 作 胎 盘 功能 测
定,及时了解有无胎儿缺 氧情况,如随时诊查血或 尿、胎心 监护
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考虑剖腹产使胎儿尽快娩出,以保证胎
儿安全。若有胎儿畸形,则应立即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