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承担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的国有林业单位或村集
体 、集体林场 、个人 ,可以享受公益林补偿基金的补助 。 由
林业主管部门与承担管护任务的国有林业单位和集体签订
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 ,国有林业单位应与管护人员 、集体应
与个人签订管护合同 。 国有林业单位 、集体和个人按照合
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 ,承担管护责任 ,再根据管护合同履行
情况领取中央财政补偿基金 。 (1 ) 承担重点公益林管护责
任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个人 ,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支付给个
人 ,由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森林防火 、林业有害生物防
治 、补植 、抚育等管护责任 。 (2 ) 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
者为林场 、苗圃 、 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林业单位或村集体林
场的 ,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开支范围是 :对重点公益林管
护人员购买劳务 、建立森林资源档案 、森林防火 、林业有害
生物防治 、补植 、抚育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枟关于印发枙中央财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枛的通知枠(财农〔2007〕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