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GB/T3183—2003 《砌筑水泥》的规定,凡由
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水泥混合料,加入适量硅酸盐水泥熟料和石膏,
经磨细制成的工作性能较好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砌筑水泥,
代号为 M。水泥中混合料掺加量按含量计应大于50%,允许掺入
适量的石灰石或窖灰。砌筑水泥分为12.5和22.5两个强度等级。
根据国家标准 GB/T3183—2003 《砌筑水泥》的规定,砌
筑水泥的主要技术要求有:细度用0.080mm方孔筛,筛余量不
得超过10.0%;初凝时间不得早于60min,终凝时间不应迟于
12h;安定性应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不
得超过4.0%;保水率不得低于80%;各强度等级水泥各龄期
的强度应不低于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