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图纸中有坐标数据的控制点和建 (构)筑物的细部坐标点的点
位绘制,不得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而应采用输入坐标的方式进行;无坐标数
据的控制点可不绘制。
(2)图廓及坐标格网的绘制,应采用输入坐标的方法由绘图软件按理
论值自动生成,不得采用数字化方式产生。
(3)原图中地形、地物符号与现行图式不相符时,应采用现行图式规
定的符号。
(4)点状符号、线状符号和地貌、植被的填充符号的绘制,应采用绘
图软件生成。各种注记的位置应与符号相协调,重叠时可进行交互式编辑
调整。
(5)等高线、地物线等线条的数字化,应采用线跟踪法。采样间隔合
理、线划粗细均匀、线条连续光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