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附
条文说明)》规定,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等
杂物,并对云母、轻物质、硫化物及硫酸盐、氯盐等含量作了规
定,见表3-4。对于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云母含
量不应大于1.0%。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
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才可采用。
表3-4 有害物质含量 (JGJ52—2006)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云母 (质量分数,%) ≤2.0
轻物质 (质量分数,%)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成SO3 (质量分数,%) ≤1.0
有机物 (用比色法试验) 合格
氯化物 (以氯离子含量计,%)
钢筋混凝土用砂 ≤0.06
预应力混凝土用砂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