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驾车外出途中,马路右边的巷口突然驶出一辆电动
自行车。由于下雨路滑,未能及时刹车,撞到了电动自行车
上的张某,致使其右腿小腿粉碎性骨折。交管部门经现场勘
验调查,认定张某系违章行驶,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对张小百科
生 活 法 律
38 ···
某的赔偿问题,黄某认为主要责任不在自己,因而拒绝赔偿。
张某认为撞了不能白撞,遂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医
疗费等3万元。
电动车是指用电力作为驱动的机车,主要可以分为电动
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及电动汽车。根据我国关于机动车安
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的电动摩托
车以及电动汽车都属于机动车。而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
于非机动车。由于机动车之间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
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不同,因此区分电动车的性质对
事故责任认定至关重要。
本案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从尊重生命、维护公民权益的角度出发,法律确立了此种情
形下机动车一方的严格责任,即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不以过
错为必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
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
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虽然张某对事故
负主要责任,但也不能免除黄某的赔偿责任,除非可以证明
事故是由张某故意碰撞造成。因此,对于张某的损失,张某
应承担主要责任,黄某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