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一旦产生, 对于旅游纠纷的当事人而言, 首先面临着到什么地方投
诉、 由哪个具体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的问题; 对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而言,
则是面临着哪个机构有权对其处罚的问题。 根据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的规定,
结合旅游投诉的实际情况, 旅游投诉的管辖主要包括:
议一议
某旅游团从广州出发到达
香港后, 由于导游粗心导致游
客李先生的行李丢失, 他该向
谁投诉?
(一)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旅游投诉处理
机构之间对处理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旅
游投诉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
构管辖, 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有权处理下
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的投诉案件。
(二)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之间横向划分在各辖区内处理旅游投诉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其标准的确定如下:
274第十一章 旅游纠纷与投诉管理法规
(1) 旅游合同签订地的确定。
(2) 被投诉者所在地的确定。
(3) 损害行为发生地的确定。
以上三个标准, 没有前后次序之分, 可以本着尊重投诉人的意愿, 允许投诉
人自愿选择。 需要立即制止、 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的, 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
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三) 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以决定方式指定下一级投诉处理机构,
对某一旅游投诉案件行使管辖权。 发生管辖争议的,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协商
确定, 或者报请共同的上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定管辖。
三、 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理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