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尽快确诊,一时不能确诊
的疫病,应采病料送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有关部门进行实验室
检查。一旦确诊为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应按疫情报告制度及
时逐级上报,并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调查疫源,划定并封锁疫
区、疫点,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
控制、扑灭措施,控制传染源,迅速扑灭疫病。对发生的一般性可
治愈的传染病,应对发病猪群及临近猪群逐头测温或临床检查,发
现病猪立即隔离。
②对假定健康猪和受威胁区的猪进行紧急免疫接种,提高猪群
的免疫保护力。紧急免疫接种应先从受威胁区开始,而后依次是假
定健康猪、可疑病猪。
③严格消毒、杀灭环境中的病原。对病原污染的场地、猪舍、
用具、运动场、设施设备等,必须进行彻底消毒。粪便应堆积进行
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及急宰猪应按《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标准GB
16548-1996的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和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