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出售、 购买、 运输、 持有、 使用假人民币。 为了维护
正常的金融秩序, 对假币应当予以没收。 不过, 假币的没收是有一
定程序的。
按照有关金融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银行发现或收到假
币时应依下列程序和方法处理: 即应当与顾客共同确认, 并必须当
着顾客的面在假币上加盖假戳记印章, 同时开具统一格式的 “假人
民币没收收据暠给顾客, 并将所没收假币登记造册, 妥善保管。 中
国人民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对所没收的假币, 还应定期上缴中国人
民银行当地分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