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手段。 即国家通过立法和执法, 将金融市场运行中的
各种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金融活动中的各参与主体按法律要求规范
其行为。 运用法律手段进行金融监管, 具有强制力和约束性, 各金
融机构必须依法行事,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因此, 各国监管当
局无不大力使用法律手段, 即使在一些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 也都
积极完善立法, 使金融监管拥有相当的力度。
(2) 技术手段。 监管当局实施金融监管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手
段, 如利用电子计算机和先进的通讯系统实现全系统联网。 这样监
管当局不仅可以加快和提高收集、 处理信息资料及客观评价监管对
象的经营状况的速度和能力, 而且可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 提高监
管效率, 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快速反馈监控结果。
(3) 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指监管当局采用计划、 政策、 制度、
办法等进行直接的行政干预和管理。 运用行政手段进行金融监管,
具有见效快、 针对性强的特点。 特别是当金融机构或金融活动出现
波动时, 行政手段甚至是不可替代的。 从监管的发展趋势来看, 各
国都在实现非行政化, 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 因为行政
手段和市场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抵触的, 虽然收效显著, 但是
副作用较大, 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 但在必要的时候, 也不能排除
使用行政手段的可能性。
(4) 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监管当局以监管金融活动和金融
机构为主要目的, 采用经济调控方式影响金融活动的参与主体的行
为。 金融监管的经济手段很多, 如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时, 最后
贷款人手段和存款保险制度就是非常典型的经济手段。 在证券市场
监管中, 金融信贷手段和税收政策都是重要的经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