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就是借款人将自己所有的动产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动产移交
给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占有, 并以该动产作为取得银行或农村信用社
贷款的担保的经济行为。 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银行或农村信用社
贷款本息时, 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依照法律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
拍卖、 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贷款的申请、 借款合同、 质押合同、 质押物登记、 保险、
104 金融知识问答借款借据、 借款取得、 贷款使用、 贷款的正常归还等, 均可参照抵
押贷款的手续办理。 所不同的有以下几点:
(1) 质押物。 借款人或第三人向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移交的动产
就是质押物。 下列财产和权利可以质押: 汇票、 支票、 本票、 债
券、 存款单、 仓单、 提单; 依法可转让的股份、 股票; 依法可以转
让的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2) 以汇票、 支票、 本票、 债券、 存款单、 提单质押的, 应在
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移交给银行或农村信用社, 否则质押
合同无效, 借款人也无法得到贷款。
(3) 以载明兑现或提货日期的汇票、 支票、 本票、 债券、 存款
单、 提单质押的, 如果先于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到期, 银行或农
村信用社可以在贷款到期前兑现或提货, 并与借款人或第三人协商
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的贷
款, 或者双方约定由其他人提存, 贷款到期再进行清偿。
(4) 质押贷款到期, 借款人不按照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银行或农村信用社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 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
卖、 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
金、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
费用。
(5) 质押财产被银行留置后, 原有约定的, 借款人应在不少于
两个月的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 如果借款人与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在
合同上没有约定的, 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留置借款的财产后, 应确定
两个月以上的期限, 并通知借款人在确定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
如借款人逾期仍没有还清贷款本息, 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可以与
借款人协商或将留置财产折价, 或以拍卖、 变卖留置财产的价款清
偿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 价款如有剩余应归借款人所有, 价
款不足部分, 仍由借款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