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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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电进口其他注意事项:
1. 装运前检验检疫备案。提供装箱单,商业发票,合同,机械说明书(中文),品牌,型号,产地等报关相关资料;双方合作前,签定合作协议。
2. 货值以海关审价为准;我司可利用多年丰富的机电报关经验,争取为客人做到税金成本的优化,以节省贵司费用。
申请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申请进口单位应当向商务部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用途说明。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的制造年限证明材料。
5、申请进口单位提供设备状况说明。
6、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文件。
从事翻新业务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的单位,国家规定有资质要求的,除提供第八条所列材料外,还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进口旧船舶的申请进口单位,须提供第八条至第三款所列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出具的《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出具的《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
进口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书面申请向商务部提出重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申请。
书面申请程序:
(1)申请进口单位可到发证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授权网站下载《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可复印);(2)按要求如实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须在规格型号栏中填写设备制造日期,旧船舶类则填写技术评定书号);
(3)同时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条规定的相关书面材料;(4)地方、部门机电办核实相关材料后报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