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设计规范规定: 允许采用熔断器作隔离电器使用。 这一规定可能源于我国早期的
电气检修规程 (内容多取自前苏联电气规程)。 其中规定工厂电气维修时应将受检电路首
端熔断器 (主要指专职人员使用的仿苏式 RM10及 RT0熔断器) 的熔断体从底座中拔出,
以形成明显的断开点。 限于我国当时低压电器水平与品种的现实条件, 以熔断器代替隔离
电器可能是合理的。 目前我国已有了兼具保护与隔离功能的熔断器组合电器系列化产品,
这种作法的利弊就值得商榷了。 在城镇民用建筑中, 常见用熔断器 (RC1A、 RL1等) 兼作
住宅 (或店铺等) 的总电源进线及馈电支路的隔离电器。 用熔断器作隔离电器主要存在以
下问题。
① 熔断器作为专用的过载与保护电器, 产品标准规定它 “在正常的安装和使用条件
下”, “长期平稳地使用” 才能保证触头特性不改变。 换言之, 熔断体除熔体熔断需要卸下
进行更换以外, 是长期与其支持件连接而不分离的。 作隔离电器使用使熔断体与支持件有
较频繁的分离与连接操作, 也就难以保证触头的良好导电接触。
② 民用建筑中常用的非熟练人员使用熔断器, 其使用更换周期 (或电寿命) 较短。
如最常用的 RC1A瓷插式熔断器, 产品允许熔断次数仅为2~3次。 即熔体发生2~3次熔
断后, 由于熔断过程对瓷件绝缘性能与强度的破坏以及对触头导电接触性能的影响, 须及
时查验并更换瓷插件或底座。 这种应用方式因无另外的隔离电器隔离电源, 往往导致带电
更换底座。 这也是导致居民触电事故的原因之一。
可见, 虽然熔断器当熔断体与支持件处于分离位置时可能具备隔离功能, 但将它作为
隔离电器使用却弊大于利。
036第 4 章
熔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