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套用管道刷油有关子目,
仅外 (或内)面刷油的,基价乘以1.2系数;内外刷油的,基
价乘以系数1.1。但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等风管所附的零件
不再另计刷油工程量。
(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套用金属结构刷油子目,
基价乘以系数1.15,如风帽等。
(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 (不锈
钢吊托架除外),以重量为计量单位套用金属结构刷油有关
子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
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使用有关除锈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