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我国 《民法通则》第 100 条明确
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同
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 试行) 》第 151 条
也规定: “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
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
除应适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
得应当予以收缴。”根据上述规定,在未经
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
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我们的肖像权
被他人侵犯,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
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