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器选型的基本要求是:
① 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额定电压 (交流为均方根值)
相适应。 对于某些设备, 应考虑正常工作时可能出现的最高或最低
电压。
② 电器的额定电流应等于或大于所控制回路的预期工作电流。
电器还应承载异常情况下可能流过的电流。 保护装置应在其允许的
持续时间内将电器切断。
③ 电器的额定频率必须与所在电源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④ 应根据所在场所的环境选择电器。
⑤ 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 断开短路电流
的电器, 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动稳定电流: 发生短路事故时, 若刀开关等通过某一最大短路
电流, 且不受此时产生的巨大电动力的作用而发生形变、 损坏或刀
片自弹出等现象, 则此短路电流峰值, 就称为它们的动稳定电流。
热稳定电流: 发生短路事故时, 若刀开关等能在一定时间内通
过某一最大短路电流, 并不因温度的急剧升高发生熔焊现象, 则此
短路电流称为开关的热稳定电流。
⑥ 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
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 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
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 应考虑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⑦ 断开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 如熔断器、 低压断路器等, 应第 1 章 低压电器的基本知识 15
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分断能力的要求。 对于熔断器, 用交流电流
周期分量有效值表示的熔断器极限分断能力, 应大于或等于三相短
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 对于低压断路器, 分断时间大于0.02s
的断路器, 用交流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表示的低压断路器的分断能
力, 应大于或等于三相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 分断时间小于
0.02s的低压断路器, 断路器开断电流时, 冲击电流的有效值 (若
制造商提供的是开断电流为峰值时, 可按峰值校验) 应大于或等于
短路开始第一周期内的全电流有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