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 电力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应符
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 5009)的有关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
齐备。
(2) 生产现场各种安全标志、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
示、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等安全设施符合《电力生产企
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要求。
(3)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或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
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
(4) 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
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调度室、机房、控制室
等地点,还应设有事故照明。
(5) 生产场所的井、沟、坑、孔、洞,必须覆以与地
面齐平的坚固盖板。施工中的预留孔和检修中需打开的
孔、洞,应加装可靠的临时盖板,未加盖板前必须设置临
时围栏,悬挂标示牌等。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255
恢复原状。
(6)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
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