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国有化非亲属活体器官买卖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专业医师评估患者是否需要移植;②由移植患者和肾透析协会
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匹配患者和“捐献者”;③“捐献者”获
得大约1 200美金的一次性补偿,另加一份一定时限的生命保险
和健康保险;④捐献者可长期接受特设“捐献者门诊”随访和随
诊;⑤最重要的是允许供、受者见面,其他条件如现金交易,可
直接面议(可以议价, 但没有中介剥削) 。这样,伊朗成为全世
界唯一一个没有移植等待者名单的国家。然而这一模式无法被其67
他国家接受和复制的主要原因为上述第③条, 该条有违“人体器
官不许买卖”这一人类基本伦理、道德和尊严的底线;而正是第
⑤条才是所谓“伊朗”模式“成功”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