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所在省的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根据需要设立下级人体
器官捐献组织机构;负责招募并管理辖区内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队伍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负责对辖区内从事人体器官移
植的相关人员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人文关怀、社会心理等
方面的培训;负责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捐献
者信息;对器官捐献进行见证;负责接收政府拨款与社会捐赠,
建立并管理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制定救助原则,对困难捐献
者家属实施救助;开展对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负责协调省
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开展工作;对有
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