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渔业生产作业时,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有炸鱼、
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在使用渔具时应注意,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按照有关规
定,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使
用鱼鹰捕鱼,同时还应注意不得生产、销售禁止使用的渔
具,渔获物中幼鱼不能超过规定的比例。
如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捕捞活动的,将会被没收渔获物
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了没
收渔具外,会被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
收渔船;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制造、销售禁用
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渔业法》第三十、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