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一般职权】监事会、不设监
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
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 【监事的质询建议权与调查权】监事可以列席
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问答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
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
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行使职权的费用承担】监事会、不设监
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设立、组织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
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
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限制与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
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公司登记与营业执照中的投资者身份注明】一
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
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