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 第四条规定: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应当
依照法定的权限、 范围、 条件和程序。” 本条是关于行政强制合法
性原则的规定。
在 《行政强制法》 中专门确立行政强制的依法原则具有两方
面的重要意义:
(1) 依法原则具有统率 《行政强制法》 的具体规则、 弥补规
则漏洞的作用。 《行政强制法》 对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作出了较
为具体的规定。 但法律规则存在着相应的局限, 难免出现规定不全
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 确立行政强制的依法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作
用。 因为依法原则明确了无论是行政强制的设定还是实施, 都应当
依照法定的权限、 范围、 条件和程序进行。 这条规定实际上是重申
了依法行政原则, 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行政强制领域的具体化。
明确行政强制的设定应当依法进行, 就是重申了职权法定原则, 权
力法定是一项宪法原则, 任何公权力都须有法律授权。 合法性是行
政权的正当性所在, 也是对行政权的最基本要求。 行政强制作为一
项重要的行政权力, 其设定和实施都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 做到依
法行政。 行政强制领域中合法性原则体现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 范围、 条件和程序。 除了强调行政强制权的
职权应当法定, 同样还强调行政强制的实施应当法定, 即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强制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 范围、 条件和程序进行,
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行政机关不得违法实施。 原则上, 有权
实施行政强制的只有行政机关, 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实
施行政强制, 必须是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 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依
照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 同时, 依法具有行政
强制权的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不得超越本机关的
职权范围, 也不得实施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权。 由于行政管理
多样、 复杂, 因此难以归纳出所有行政管理领域中都适用的实施条
件, 只能给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给出一定指引, 在 《行政强制法》
全法围绕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予以规定的情况下, 明确行政强制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知识问答的依法原则, 具有统率 《行政强制法》 的具体规则, 弥补规则漏
洞的作用。
(2) 行政强制的依法原则还具有指导其他立法对行政强制予
以规范的作用。 《行政强制法》 虽然是规范行政强制的重要法律,
并在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并非在行政
管理中可采取的具体行政强制形式都是由 《行政强制法》 设定的,
各种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亦非由 《行政强制法》 直接规定, 此外,
不同领域、 不同种类的行政强制的具体操作程序也不是由 《行政
强制法》 作统一的规定。 由于 《行政强制法》 不是规范行政强制
行为的唯一法源, 还有其他形式的法源, 包括法律、 行政法规、 地
方性法规也可以规范行政强制的设立和实施。 因而, 强调行政强制
的依法原则有利于规范这些立法对行政强制的规范, 从而避免实践
中行政强制的 “乱” 和 “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