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并采取防止触电、 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 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 电
焊导线长度不宜大于 30m, 当需要加长导线时, 应相应增加导
线的截面。 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 互相间距不得小于 3m,
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 并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3) 焊接现场 10m 范围内, 不得堆放油类、 木材、 氧气瓶、
乙炔发生器等易燃、 易爆物品。
(4) 作业前, 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 夹具
牢固, 气压、 液压系统无泄漏, 一切正常后, 方可施焊。
(5) 焊接前, 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 调整两次电压, 不得
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6) 断路器的接触点、 电极应定期光磨, 两次电路全部连
接螺栓应定期紧固。 冷却水温度不超过 40℃, 排水量应根据气
温调节。
(7) 焊接较长钢筋时, 应设置托架, 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
人员, 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8) 阳光区应设阻燃的挡板, 焊接时其他人员不得靠近。
(9) 冬期施焊时, 室内温度不应低于 8℃。 作业后, 应放
尽机内冷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