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制度, 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追究生
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这是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责
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对于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 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任心, 保
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得到遵守, 保障安全生产, 具
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因此, 本条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生产安
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布实行生
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这就意味着, 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责
任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
必须贯彻 “责任面前人人平等” 的精神, 坚决克服因人施罚
的思想, 无论什么人, 只要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造成
了生产安全事故, 就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必须坚决予以
追究, 决不姑息迁就, 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