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举办的听证会应按什么
样的程序进行?
答: 依据我国 《行政许可法》第 48
条的规定,听证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
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听证应当公开
举行; 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
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
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
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
申请回避; 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
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
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
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应
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
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另外,行政机
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