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辉律师网
主营业务:
电子邮件:544706066@qq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沪路300号三楼
联系电话:0510-66886651(朱律师 )
产品详情联系方式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索赔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张家港担保债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辨析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夫妻双方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无过错方请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施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现行《婚姻法》第46条)的另一方,无财产担保债权,赔偿因离婚所受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2001年4月,担保债权,该制度为现行《婚姻法》所确立;2001年12月,zui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至第30条对它进行了解释。这些规定出台之后,婚姻法学者、法官对它们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发表了很多成果。尽管这些成果对于正确适用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笔者对其中的部分内容有不同的看法。
朱文辉律师事务所(图)|担保债权证|张家港担保债权由朱文辉律师网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朱文辉律师网(jslawyers)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法律服务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相关图片
联系方式
朱文辉律师网
联 系 人:朱律师
联系电话:0510-66886651归属地:江苏 无锡
电子邮件:544706066@qq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沪路300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