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
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
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
明理由。”据此可知,网购商品都是支持七
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这是由于消费者的购
买决定受网站宣传的影响很大,网站往往
用夸大宣传的方式吸引顾客,这必将损害
消费者的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
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的权利。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络商店办
理退货,双方协议不成的,消费者可以拿起
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