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保险合同可以依法进行再保险。
根据我国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
九条的规定,再保险又称为分保,是保险
人在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基础
上,将保险合同中所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
任以签订分保合同的方式转嫁出去,由接
受转嫁保险的人承担最终的风险。其中接
受转嫁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再保险
合同是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的一份独立
合同,该合同与原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
人、受益人无直接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更
不能以再保险人未承担责任而拒绝赔付投
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