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
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
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
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
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
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它共同诉
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
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
力。”因此,两人以上的当事人,人民法院
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
共同诉讼。其中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
讼,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对所有的当事人
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