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二i-问题的解释
(二)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对方,其他舍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取得合
伙人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
权的,将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
行使优先受让权,t但同意退伙的,可就退伙所获得的财产进行分
割;其他合伙人不l司意转}}=.又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也不同意退
伙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i}=,该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这
70
坐所讲的“配偶”,同样是指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