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激”是英语“stress”的汉译名称,“stress”的最初含义是“困苦”或“逆境”。后来,这个词被引入了物理学,在物理学中,指作用于某物体之上的足够使其弯曲或折断的拉力或力量时所产生的抗力。随后,“应激”也逐渐被引入生理学、医学,然后被引入社会学和心理学领域。在我国,“应激”一词首先是作为一个医学术语使用,之后被我国心理学者广泛接纳和应用,不同学科从不同角度对心理应激展开了研究。
心理应激与身心疾病密切相关。在西方社会普遍流行的疾病中,大部分的疾病与应激机制的激活有关。这个事实促使人们渴望了解应激的本质,并探索克服它的有效措施。有些学者认为,个体的应激反应不仅取决于应激的数量和强度,还取决于个体对它的认知和评价,强调的是在调节和产生应激反应时心理变数的重要性。
由于“应激”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多变量的集合,目前心理应激还没有得到一个学术界公认的界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心理应激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或“刺激—反应”过程,而是一个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系统模式。这种系统模式包括应激源、应激中间变量、应激反应。
应激源可以是躯体性的、心理性的、社会性的、文化性的,主要包括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历的各种生活事件、突然的创伤性体验、慢性紧张,如工作压力、家庭矛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