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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按揭房应当如何处理?
    2023-11-09 信息编号:1311868 收藏
按揭房是指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
离婚时对按揭房可以根据首付时间、登记方等进行分割。如果
夫妻对按揭房归属有约定且约定明确,离婚时按双方的约定处理。
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或者结婚后以一方名义或夫
妻双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
得房屋产权,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使未办理房屋共有权证或者产权证
仅登记一方名字,在离婚时都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按揭支付了全部房款,或者按揭支付
了部分房款,在这两种情况下,以结婚登记日为基点,只要结婚前取
得房屋产权房产即归个人所有,在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一般认为是
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房产证在婚后取得,该房产就绝对属于
婚后财产。
此外,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却仅登记一方为按揭还款人和房
屋产权人,离婚时,未登记一方需举证证明结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
屋为共同所有,且与另一方共同出资,其对房屋的出资不是赠与或借
款,如能证明则认定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对于一方结婚前购买房屋并支付了部分房款(包括支付按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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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实用知识问答与案例精析屋首付款和分期还款),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按揭款,且结婚
后取得所有权。若结婚后产权证登记为夫妻双方所有,则认定房产
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已还房款分为结婚前个人财产偿还部分
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部分处理,对未还房款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如果结婚后产权证登记为一方所有,则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
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
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双方有争议但
能协商好的,可按双方的合意处理房屋权属;若协商不成的,法院
可判决按揭房屋归一方使用,待房屋产权证发放下来后,再作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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