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引起诉讼的法律事实所在地、诉讼标的所
在地来确定案件的管辖,它是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的,是法律针
对特别类型案件的诉讼管辖作出的规定。 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
主要有: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票据纠纷案件、公司纠纷案件
等。
特殊地域管辖并非是对一般地域管辖的否定,而多是在一般地
域管辖确定的管辖法院以外,灵活规定了其他一些有权管辖的法院,
使多个法院对同一案件有共同管辖权。 对于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
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
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