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
    2018-12-15 信息编号:483918 收藏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
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
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
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12-15
  • 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
    12-15
  • 买受人退房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
    12-15
  •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
    12-15
  •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
    12-15
  •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