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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2018-12-15 信息编号:484010 收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
则。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 200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994 年 11 月 15 日建设部令第 40 号发布 2001 年 8 月 15 日
第一次修正 2004 年 7 月 20 日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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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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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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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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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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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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