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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律 责 任
    2018-12-15 信息编号:483984 收藏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 1% 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