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就业促进法就业方针
    2019-02-08 信息编号:696710 收藏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
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
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 就业促进法立法宗旨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02-08
  • 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02-08
  •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处理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173附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2-08
  •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02-08
  •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02-08
  •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172...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