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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涉外收养登记行为
    2019-02-14 信息编号:710720 收藏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 年 5 月 25 日民政部令第 15 号发布
自 1999 年 5 月 25 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外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制
定本办法。
  • 按照国务院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第十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订。第十四条华...
    02-14
  • 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组织
    第十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新版法律直通车...
    02-14
  • 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
    02-14
  •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第七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
    02-14
  • 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
    02-14
  •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第六条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三部分法律法规359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