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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
    2019-02-22 信息编号:748032 收藏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
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
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
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
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
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村民自治法律知识问答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
    02-22
  • 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 1 次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1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1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02-22
  •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二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
    02-22
  •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做决定及实施情...
    02-22
  • 或者本村民小组 2 / 3 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附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第二十八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
    02-22
  •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代表会议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