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餐饮从业人员除健康检查合格外还必须具备何种资格?
    2019-02-26 信息编号:764124 收藏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情节严重就处罚重吗?
    答:此问题实际上涉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我们将该条概括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所应承担的...
    02-26
  • 哪些人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食品安全法》规定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食品商贩、新参加食品工作的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季节工等)以及职工食堂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02-26
  • 民办高校可预收学费吗?
    答:《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由此可见,在高校收费方面,不允许高校向学生预收学费。学费只能每学年收取一次...
    02-26
  • 《食品安全法》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时间有何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02-26
  • 外地学校在本地招生的是否享有平等待遇?
    答:《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
    02-26
  • 民办学校终止时如何安置在校学生?
    答:《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由此可见,妥善安置学生继续接受教育是民办学...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