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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9-03-29 信息编号:834814 收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
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要从我
国农村的实际出发, 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 坚持资金个人
交纳为主, 集体补助为辅, 国家予以政策抚持; 坚持自助为主、 互
济为辅; 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 坚持农村务农、 务
工、 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 由点到面,
逐步发展。
348 农民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二、 保险对象及交纳、 领取保险费的年龄
1.保险对象: 非城镇户口、 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
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 私营企业、 个体户、 外
出人员等), 组织投保。 乡镇企业职工、 民办教师、 乡镇招聘干部、
职工等, 可以以乡镇或企业为单位确认, 组织投保。 少数乡镇因经
济或地域等原因, 也可以先搞乡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 外来劳务
人员, 原则上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2.交纳保险年龄不分性别、 职业, 均为20周岁至60周岁。 领
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后。
  • 扎实工作, 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持续推进
    。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强管理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
    03-29
  •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与任务。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各地区要明确目标与...
    03-29
  • 农民生活中的法律
    常识附录一卫生部、财政部关于作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2007年3月2日卫农卫发[2007]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2003年以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下,新型农村...
    03-29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发放?
    国家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并没有做统一的规定,而是由各地区根据高效、方便、安全等原则,指定发放的原则和方式。例如合肥市就规定,对于即将达到领养老金年龄的被保险人,县(区)农保经办机构...
    03-29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60周岁以后即可以领取养老金,支付标准根据交费的标准、年限确定。调整交费标准或中断交费者,其领取养老金标准需待交费终止时,按各档次、各时期积累的保险金额合并计算。投保人领取...
    03-29
  • 农民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
    ,有三个筹资渠道,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新农保借鉴了目前城镇职工统账结合的模式。在支付结构上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