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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准入有哪些规范?
    2019-02-20 信息编号:734677 收藏
答:(一) 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 应当
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 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 申请设立外
商投资企业; 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 方可按照核准的经
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二)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 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 (含
1000万美元) 的, 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 投资总额
低于1000万美元的, 注册资本金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 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 由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依法批准设立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颁发一年期  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 和  营业执照. 企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凭上
述证照到土地管理部门申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 根据  国有土地使
用证 到商务主管部门换发正式的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再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与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经营期限一致的
 营业执照, 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股权和项目转让, 以及境外投资者
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 由商务主管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进行审批. 投资者应提交履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等的保证函,  国有
土地使用证, 建设 (房地产) 主管部门的变更备案证明, 以及税务
机关出具的相关纳税证明材料.
(五) 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及其他方式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
或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权的, 须妥善安置职工、 处理银行债务、 并以
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 对有不良记录的境外投资者, 不允
许其在境内进行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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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国投资者所获利润可以怎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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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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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外国投资者应当以境外汇入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转让价款或出资.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用在中国境内投资获得的人民币净利润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转让价款或出资.上述...
    02-20
  •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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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0
  •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包括哪些情形?
    答:(一)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人将全部或部分产权转让给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企业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二)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权持有人将全部或部分国有股...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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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贸易信贷登记管理中的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核准.企业在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120日内(含)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的,无须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超期限登记核准手续.二是取...
    02-20
  • 境内银行到境外直接投资有哪些新政策?
    答:一、境内银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二、境内银行涉及下列境外直...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