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我省目前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村干部分工及责任目标; 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及进展情及实施情况;村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落实情况;集体土地(包括四荒)的案及落实情况; 集体企业及其它资产资源的承包、 经营使用方案及目、公益事业项目的立项, 经费筹集方案及落实情况;村所得收益的收支情况; 享受补贴的人员及补贴金额;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及落实情配使用情况; 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计划生育情况; 税费改革和农业税补贴情况; 国家其他补贴农民、 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退耕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及五保户供养情况; 新型合作医疗; “一事一况;农民群众认为应当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