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答】
新《农业法》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规定了四项
182 措施:第四章营销要讲良心
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
系。 由于我国农产品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还存在着体制不顺、 标准体系不健全、 检测检验体系不完善等问
题, 已不能适应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
要。 为解决农产品无“标” 可依、 无“处” 可检的问题, 必须尽
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 加
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 技术推广和市场信息工作。 我国新
《农业法》 明确规定, 国家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建立健
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 保障农产品质
量安全。 今后, 应当根据我国实际情况, 参照国际标准, 尽快完
善各类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 产地环境、 生产技术规程等系列
标准, 使农产品在生产、 加工、 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
和技术规范。 同时, 加快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检、 社
会中介检验, 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
的检验检测体系。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的统筹规划、 分布实施下, 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
检测制度。
二是国家支持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 凡符合
国家规定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可以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
请使用有关的标志。 目前, 我国得到公认的有三种认证制度: 一
是绿色食品认证, 二是有机食品认证, 三是无公害食品认证。 另
外, 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或
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三是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制度。 农民和农业生
产经营组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农药、 兽药、 饲
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其他禁止使用的产品。 对可能危害人
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 要依法实行登记或者许可
制度。
四是健全动植物防疫、 检疫体系, 加强对动物疫情和植物
病、 虫、 杂草、 鼠害的监测、 预警和防治, 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和 183农业营销常识与技巧
病虫害的快速扑灭机制, 建设动物无规定疫病区, 实施植物保护
工程。
除上述四项主要措施以外, 新《农业法》 还规定建立健全农
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 加强农产品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和
监督; 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防止农业生产过程对农产品
的污染等。